陕西高职分类考试考试政策有哪些?
陕西省明确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完成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的考生。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规模之内进行,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2022年度本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总数,分专业预录取人数由各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自主确定。
省招生办明确,各高职院校依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校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除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要求的主要内容外,还须明确本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和方法;对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和录取办法;申请本校并参加测试考生的最低淘汰比例等。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招生章程进行联合审核。招生章程经审核后在招生学校网站公布。
2022年3月4日9时至3月10日17时,考生根据各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依据本人意愿向相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不低于50%。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职院校可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网上管理平台,获取申请本校考生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等其他考生,须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制定。拟参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或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联考成绩在参与联考的各示范高职院校间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