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职单招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资助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实施范围为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学生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3.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4.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陕西省高校聚焦灾情严重地区,重点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对家庭受灾严重的困难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必备生活用品。秋季学期开学后,各高校将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时将受灾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在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保障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目前,陕西省大部分高校已向遇突发灾害家庭学生开通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道,如需帮助,可及时联系所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